指標體系是由若干個相互聯系緊密、相互制約且各自獨立的指標組成的有機體。指標體系的建立是進行評價研究的前提和基礎,為了使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的評價結論盡可能科學、客觀、全面,評價指標體系構建應遵循以下原則:
1.科學性
評價指標體系構建應理論與實際相結合,評價指標選取應能夠體現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的內涵和主要內容,應能夠準確地反映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的客觀實際。
2.系統性
評價指標體系應全面、完整,具有層次性,含義應明確且易于理解。各評價指標之間既相互獨立,又彼此聯系,具有邏輯性,能夠從多角度、多層次描述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的主要特征和狀態。
3.實用性
評價指標體系應具有廣泛代表性,要考慮指標值測量和數據搜集工作的可行性,既能較全面地反映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及智慧城市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又要考慮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的循序漸進,引導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的發展。
4.可比性
評價指標體系應綜合考慮時間與空間的變化及其影響,合理地選用相對指標與絕對指標,不僅適合于一個城市不同時期的縱向比較,也適合于不同城市之間的橫向比較。
5.前瞻性
能夠提前預測項目環境的變化并及時提出調整措施,提出的建議能夠切實提高項目的決策、建設、管理和應用水平,并為未來項目的規劃、建設、應用等提供指導和參考依據。